二、用户特征研究
(一) 基本特征
1、性别
男性用户接近六成,高于女性用户17.2%
(图) 2008年中国手机用户性别分布
ZDC数据显示,男性手机用户占据58.6%的比例,女性用户分布比例为41.4%。由此看来,男性手机用户与女性手机用户悬殊不大,二者仅悬殊17.2个百分点。
2、年龄
年轻化突出,30岁以下用户是消费主体
观察上图可见,24-29岁的用户占据主流的位置,所占比例达到45.5%。其次是18-23岁的用户,占据了35.9%的比例。年龄在30岁以上的用户较少,累计所占比例为16.8%。此外,还有1.8%的用户为18岁以下的消费者。
由此来看,表现最突出的是24-29岁用户,他们将是厂商市场争夺的重点。但手机用户整体年龄偏低,这主要体现在23岁以下的用户比例为37.7%。
3、区域
(1) 七大区域
受中心城市拉动,华北、华东与华南用户比例较高
ZDC研究数据显示,华北市场手机用户分布最高,占据整体市场的21.2%。华东与华南市场的用户占有率与华北接近,分别为20.1%与19.7%。在华北、华东与华南区域中,北京、上海与广东均为中心市场。据北京市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,北京的手机拥有率已经超过了人均一部的水平。除北京外,上海、广州也是电话普及率很高的城市,手机普及率分别达到每百人88部与77部。由此可见,中心城市的带动,使其所在区域手机用户分布比例较高。
华中与东北市场用户分布比例接近,分别为14.1%与10.1%。西南与西北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低于上述其他区域,因而手机用户普及率相对较低,用户分布比例分别为8.7%与6.1%。
(2) 城乡分布
农村用户分布比例低于城镇,市场空间较大
ZDC数据表明,手机用户在城镇市场的覆盖率相对较高,所占比例接近80%。农村手机用户占据了21.0%的比例。由此来看,农村市场手机覆盖面较小,这说明农村手机市场的开发潜力较大。
而根据2005年底我国1%人口抽样调查显示,全国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42.99%,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7.01%。虽然农村人口占比接近60%,但是手机用户的覆盖率仅为21.0%。这一方面说明城镇市场手机的人均拥有率较高,城镇市场的开拓空间较小,市场接近饱和;另一方面,也说明了农村市场可开拓空间较大,市场远未饱和。
由此来看, ZDC认为厂商更应该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渗透力度,并推出针对农村市场的特色产品,来扩大市场份额。
4、婚姻状况
未婚用户超七成占据主流地位
ZDC研究数据显示,未婚用户占据了七成以上的比重,是手机用户的主体,已婚用户接近三成的比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