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用户特征概括
1、研究结论
24-29岁的未婚群体是液晶电视的主要购买者。
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ZDC 2008年调查研究显示: 24-29岁人群是液晶电视用户的主体,所占比例高达51.3%。未婚的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59.1%。由此可见,24-29岁的未婚群体是液晶电视的主要购买者。这部分消费者有了一定的积蓄和较为稳定的工作,正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,布置新房、购买家电成为一个重要环节。而液晶电视具有时尚品位,是未来电视发展的大趋势,因而成为年轻一族家庭生活中的流行风尚。
中等收入人群购买液晶电视的欲望更强烈。
根据ZDC调查统计数据显示,现有液晶电视用户中,38.7%的人群月收入在3001-5000元之间,其所占份额最大。由此可见,并不是高收入阶层购买液晶电视的用户所占比例最大,月收入在3001-5000元的消费者反而是液晶电视最主要的购买群体。中等收入人群购买液晶电视的欲望反而更为强烈。
中小企业员工是液晶电视购买潜力最大的用户群。
ZDC 2008年调查研究显示:在液晶电视用户中,30.1%的消费者任职于人员规模在100-499人的企业中,21.0%的消费者任职于产值规模在500-1000万元的企业中。由此可见,中型企业员工对液晶电视的需求最大,是颇具购买潜力的群体。
厂商的促销活动应围绕消费者丰富多彩的兴趣爱好。
目前液晶电视厂商的促销推广活动多局限于价格直降、推出特价机、赠送小家电等,而消费者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等待厂商去开发利用。调查结果显示,72.0%的液晶电视用户喜欢流行音乐,对此厂商可以赞助流行歌手的演唱会,开展赠送购买者演唱会门票等促销活动;针对53.8%的液晶电视用户具有摄影爱好的情况,厂商可以推出赠送数码相机,免费摄影旅游等活动吸引其购买液晶电视。
2、关键数据
• 液晶电视用户中年龄在24-29岁的人群所占比例最高,为51.3%
• 2008年华北地区液晶电视用户数量最多,所占比例为26.0%
• 城镇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87.2%,农村用户为12.8%
• 未婚用户所占比例为59.1%,已婚用户占据40.9%
• 个人月收入在3001-5000元的液晶电视用户占多数,为38.7%
• 家庭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76.4%
• 液晶电视用户中大专/本科学历者所占比例最多,为77.7%
• 100-499人的中小企业中液晶电视用户数量较多,为30.1%
• 液晶电视用户中偏爱流行音乐者所占比例为72.0%
• 46.1%的液晶电视用户更青睐纪实片
• 偏爱动作片类电影的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53.9%
• 63.2%的液晶电视用户玩过在线游戏
• 喜欢阅读杂志的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42.0%
• 53.8%的液晶电视用户把摄影作为自己的艺术爱好
• 33.9%的液晶电视用户喜欢健身类运动胜于球类运动
• 67.6%的液晶电视用户喜欢网上购物
• 喜欢与家人一起旅游的液晶电视用户所占比例为49.2%
• 48.1%的液晶电视用户通过旅游网站查找旅游线路
• 46.6%的液晶电视用户喜欢在家里上网
• 51.2%的液晶电视用户会关注有奖销售广告
• 83.8%的液晶电视用户会点击网络广告